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电动车销售合同合同编号: 卖方: 北京德锐泰扬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买方: 买方和卖方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1、合同范围1.1 买方向卖方购买下列设备设备/服务项目配 置数 量(单位:台)单 价(单位:元)总价(单位:元)8 座电动观光车1、电池 48v2、每台车含备胎壹条3、工具箱壹套4、雨刮器341000.00123000.004 座电动巡逻车344000.00132000.00总计人民币大写(含税):贰拾伍万伍仟元整1.2 卖方提交的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有规定技术要求,在性能上达到或满足相应的技术指标范围。1.3 卖方应与设备一并提交全部使用的、必要的数据。2、合同价格本合同总款为 255000 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伍仟元整 )3、支付3.1 合同生效之日起,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50%预付款合计(人民币) 127500 元,大 写:壹拾贰柒仟伍佰元整 . , 3.2 货到买方指定地点当场验收合格,付清合同 50%尾款合计(人民币) 127500 元,大写: 壹拾贰万柒仟伍佰元整 。 4、运输及包装卖方负责安排发货,负责运费。5、 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5.1 设备的交货时间根据以下 A 种方式执行A 合同生效之日起 4 天之内,卖方向买方支付设备,卖方将设备运抵买方工厂之前,应提前两天通知买方,一边买方做好提货准备;B 在 年 月 日卖方向买方支付设备;C 根据买方书面通知(最晚不迟于交货日 天之前)指定的交货时间5.2 设备的交货地点为: 房山长阳镇 。5.3 所有设备,包括其所有合同规定的零备件及所有必备的附随文件如: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等全部经点收符合订货数量后,视为设备初步接受,设备初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步接受后 当场完成安装和调试(假如需要卖方安装和调试)。5.4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买方根据技术标准及性能进行验收,卖方应到场参加验收,卖方代表不参加验收的,视为认可买方单方验收结果。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书面验收确认单,若验收不合格,由卖方应在双方协议确定的期间内负责校正存在的缺陷,超过该期限缺陷仍不能校正的,买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处理。A 拒收不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设备或其部分,要求卖方在指定期限内运走不符合法律规范的设备。B 对方不符合法律规范的设备按其达到的功能支付价款。C 要求卖方在指定期限内更换不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设备或其部分,然后重新安装调试及验收。5.5 设备的所有权自买方签署要收合格确认单后转移至买方。6.安全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