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甲种本--买卖) 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 OO 四年八月制定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本合同文本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福州市工商行政治理局、福州市房地产治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治理法》、国家工商行政治理局《经纪人治理办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前,各方当事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二、在福州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存量房屋(二手房)转让适用本合同文本。 三、合同文本空格 [ ] 中选择内容,可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并应将选择事项的序号大写(壹、贰………)填入 [ ] ;对不选择的内容,用横线将其划除。 四、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各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除。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各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五、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优先。 六、本合同加注*的条款,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予约定,但应用横线将该条款划除。本合同文本未尽事宜各方当事人可另订补充协议。房 地 产 经 纪 合 同编号: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卖方代理人: 买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介服务方(以下简称丙方) 工商注册号: 备案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地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有关规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本宗买卖房产状况 1、房屋座落:甲方房产座落于福州市 区 。 2、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私有面积: 平方米、共有面积 平方米、附属间面积 平方米)。(详见榕房权证 字第 号)(土地使用证 字第 号) 3、成交价格: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买卖价格为人民币(币种)(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其中:房产买卖价为 (币种)(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价为 (币种)(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4、成交细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