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万客城百货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签订日期:铺位号: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租赁合同甲方:惠州市万客城百货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一路 5 号电话:0752-7817121乙方: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本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为实现双方共同利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位于惠州市江北文明一路 5 号的惠臣广场经营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章 经营场地、面积、时间、范围、合同期限及相关事项1、甲方确实拥有租赁标的的租赁经营权,并向乙方提供相应有效的法律证明文件。如甲方租赁标的发生抵押或担保,应以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为前提。2、甲方将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一路 5 号 第 层第 号 商铺(以下简第 2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称“商铺”或“该商铺”)出租给乙方经营,该商铺建筑面积 ㎡(有用率按 %计算),具体以双方测量为准(附平面图),面积正负误差在 3%以内的双方互不找补,超出 3%以外的部分,根据总费用和合同面积据实计算差额。3、乙方所承租的商铺仅限于用途 ,所经营品牌为 ,乙方必须符合甲方的整体业态规划要求,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4、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为 年。无论乙方是否需要续签,都应于合同期届满前 90 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签权。 5、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故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或撤出商铺,应提前 60 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终止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甲方因特别原因需要提前收回该商铺,补偿乙方一个月租金并退回履约保证金;若甲方因经营的需要进行位置调整,乙方需积极配合,届时双方可另行协商;以上两种情况甲方应提前60 天通知乙方。6、乙方应当是在该商铺所在地(惠州市惠城区)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否则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 30 日内在该商铺所在地设立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该主体对乙方履行本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所设立的公司(个体工商户)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向甲方出具为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承诺书并提供营业执照、品牌授权等经营文件。第二章 租金、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1、租金按以下三种方式其中之一种收取(在选项前打“√”):【 】①、固定租金:租金为按建筑面积 元/㎡/月,每月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