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金之翊贵金属 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金之翊代理合同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甲方: 浙江 金之翊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 39 号中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原出版传媒集团南门 1 楼 联系电话: 0371-88863888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及分公司业务范围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从事的现货和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介绍客户,促成甲方与客户间签订《客户协议书》和进展综合类会员与下级品牌加盟。2、“代理公司成立”是指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等服务。二、乙方的主体资格要求 1、注册资本不低于 50 万人民币; 2、公司营业面积等于大于 300 平方米; 3、办公地域必须在人口密集和交通发达或具有城市标志性地段; 4、能够独立承担分公司法律责任的公司或者其它机构; 5、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6、具备一定的客户资源; 7、符合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对代理公司身份的相关要求; 8、承认并遵守金之翊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的业务管理办法; 9、乙方应具备黄金、股票、期货等投资知识,熟悉并认同汇丰贵金属交易市场的制度、规则及交易的品种。三、代理公司酬劳: 1、代理公司开发的客户除交易所收取的佣金外,其余百分之 返还。 2、 代理公司酬劳支付时间:结算截止时间为每月最后一日,每月 10 号之前甲乙双方核对上月的账务,每月 20 号支付上月分公司酬劳,遇到节假日顺延。 3、 代理公司酬劳的支付方式:甲方将分公司酬劳支付至乙方分公司的企业银行账户,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企业全称: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卡号: 以上账户信息如遇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 5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原账户仍被视为有效,如因乙方未及时通知账户信息变更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独立承担。四、代理公司费用的承担1、乙方为完成业务所需要的办公用房,办公家具等一切用品均由乙方承担。乙方需要招募工作人员的,应以乙方的名义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薪资及社会保障。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现货及现货延期交收交易知识和职业道德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