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长 沙 县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 (合同编号:202401671401)特别提示:为了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请注意以下提示:1、签订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根据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签订合同前,请购房人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签订合同时,买卖双方应当先在《长沙县商品房销售系统》中进行网上签约并打印出纸质的买卖合同文本,确认无误后再签字盖章,买受人至少应持有一份买卖合同原件
2、查询房屋登记情况:本合同签订后,买受人可以按以下方式查询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办理了预购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
查询方式为:通过登录www
csxfdc
com,在该网站的查询业务中查询,买受人也可持本人的身份证和购房合同到长沙县房屋登记机构查询
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湖南佳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430000000001071 机构代码证: 73052321-7 注册地址: 长沙经开区天华路 2 号 联系电话: 0731-86709888 法定代表人: 訚 定武 受托人: 林志清 买受人: 廖国祥 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 432802196408251416 联系电话:18900795799 联系地址:长沙县星沙商业步行街 9 号栋 3 楼 共有人: / 证件类型及号码: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共有情况: /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出卖人经批准,在 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天华中路 122 号 地块上建设商品房,项目名称为 星大花园(又名星大峰汇) ,规划用途为 商业,住宅
出卖人以 出让 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