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长春明珠园区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深圳市陆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长春明珠园区物业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主要负责人: 职务: 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深圳市陆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301102808159 组织机构代码: 19234616-0 法定代表人: 李梦祥 职务: 董事长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 国家壹级 证书编号: (建) 106162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北斗路文锦市场综合楼五楼 联系电话: 0755-25111298 合同签订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明珠社区居民委员会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长春明珠社区的物业及其公共设施、设备等实行一体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 长春市南关区长春明珠社区 ;物业类型: 住宅、办公楼、商业用房等 ;坐落位置: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8668 号 ;四至:东至亚泰大街,南至雕塑公园;西至人民大街,北至卫星路;占地面积 65 万 平方米;建筑面积:86
16 万 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13950
35 平方米,商业用房 24834
79 平方米,会所 8782
79 平方米;其他14125
91 平方米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3、本物业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