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鞋吧承包合同 甲方:太极堂养生会馆 乙方(承包人):经甲乙双方协商,在自愿公平的前提下签订如下协议:1、承包方式:承包人在太极堂的管理要求下专职负责擦鞋部门的组织、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局限于宾客登记,皮鞋的保养,前厅的接待,为宾客送鞋取鞋,鞋吧及前厅部分卫生等,并最终受约于太极堂管理之内。所有和擦鞋部门有关的工具、耗材、备品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甲方对承包人的鞋油、保养油等物品有质量监督和勒令更换的权利。2、人员要求:数量上暂定:闲时 1 人,忙时 2 人,以后随着营业情况随时调整。业绩额连续走低或经太极堂管理人员综合评议后(包括宾客反馈)确认形象、业绩、技术未能达到所规定标准的,应予以调换人员。3、提成及待遇:太极堂从鞋吧营业额中首先扣除 4000 元作为承包人保底工资,剩余部分根据承包人 70%,太极堂30%分配(当月营业额不足 4000 元的按实际金额发放)。太极堂免费为乙方及其员工提供住宿,但不再提供餐费,承包人可至酒店员工餐厅自行购买餐卡使用。太极堂不再另外支付鞋吧任何形式的工资或提成。此分配办法中的鞋吧营业额只核算擦鞋部分,剩余商品销售部分不计入业绩。4、结算方式:按月结算。月初单据核准后三日内结算,最迟不晚于每月 15 日。5、承包时间:2024 年 8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到期时双方可对承包细则进行重新协商制定。 6、处罚:违反太极堂内部制度按章处理。涉及客人投诉如属乙方自身原因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情节严重对企业形象造成影响的,视情况予以处罚。甲方的店内顾客在任何情况下与乙方发生的相关纠纷和投诉,甲方只负责协调工作,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发现私收现金或串通服务员作弊的甲方将从重处理。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未达成一致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