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首媒自营商品采购合同甲方:地址:电 话:乙方:地址:电 话: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就乙方供应商品给甲方销售事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合同主体性质及资格1.1 甲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的,具有商品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甲方可以在本合同订立同时向乙方提供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1.2 乙方是对所供应给甲方销售的品牌商品拥有合法经营权及自主处分权的企业法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向甲方提供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关于供应的商品来源的合法证明、商品品质的合格证明文件;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乙方出示或提供的是虚假、无效或失效的证件,一经查实,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甲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1.3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销售的全部商品的来源合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并确保甲方销售该商品不会导致任何第三方主张侵权或其他阻碍甲方销售的行为。1.4 乙方授权甲方自主开展本合同期限内每期产品的售卖活动,具体售卖期由双方协商确定。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证已经确认的售卖档期如期进行。如遇特别情况,需要更改售卖期,需双方协商确认。二、商品的供货2.1 甲方不时将根据经营需求而要求乙方提供《货品候选清单》,乙方应及时主动予以提供。《货品候选清单》应当根据商品性质不同而列明商品信息,该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品牌、货号、条形码、名称、尺码、性别、商品详情、颜色、商品的供货价、正品零售价、可供货数、材质、详细尺码对比表、产品说明等。2.2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货品候选清单》与乙方协商确定销售的货品及初步拟定售卖档期后,乙方应将甲方初步选定的每一款式货品的样品发送至甲方指定接收地点。2.3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货品样品最终确定需要乙方供货的货品数据并排列编制成《货品清单》发送至乙方。乙方收到《货品清单》后需 3 个工作日内盖章予以确认并发回甲方。如甲方发出《货品清单》5 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乙方盖章确认的《货品清单》或乙方擅自改变《货品清单》内任何内容的,甲方均不予接受并取消当期售卖,由此造成的损害由乙方承担。2.4 《货品清单》是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具体供销货品及货款结算的重要依据,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货品清单》即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