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沙窝中学学生护校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学生护校队的良好形象,规范护校队员良好作风养成,提高团队战斗力,结合护校队实际情况,特制订《黔西县沙窝中学学生护校队章程》。第二条黔西县沙窝中学学生护校队是由在校学生组成的一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校级学生组织。第三条黔西县沙窝中学护校队业务上接受安全副校长的指导。第四条学生护校队秉承“展当代中学生风采,做服务学校的卫士”的队训第二章性质第五条护校队属于学校安全工作中三防建设范畴。在学校的倡导下,学生自愿参加,由安全副校长组织并进行一定管理的学生自治团体。其出发点是依靠学生自我管理、增强学生自主意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维护学生及学校的正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秩序,建立一个和谐的校园环境。第三章具体要求第六条护校队员应严守校规校纪,树立以校为家、校兴我荣的思想,以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为己任。第七条护校队员应绝对服从正确的工作安排,不能无故推诿,不能阳奉阴违,不能违反学校规定谋取私利。第八条每一个护校队员,都应争取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学员不能因为参加了护校队而荒废自己的学业,必须在努力学习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搞好护校队的工作,如果因为参加了护校队而使自己无法认真学习,可以向安全副校长提出要求退出护校队。第九条护校队员相互之间应互相帮助、树立团队精神,不能有个人英雄主义思想,在日常巡逻、查证、纠违及调解纠纷的工作中,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态度热情,要有耐心、恒心和为同学服务的良好心态。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条日常巡逻和执勤。护校队根据全队的部署,每天安排相应队员在校园内巡逻和看护。第十一条查证和纠违。每天上下课及学生大规模出入学校的大门、宿舍、就餐时,队员协助相关人员对学生进行查证工作,并对学生中出现的不良行为予以劝导、制止和纠正工作,维护学生良好的通行秩序。第十二条救护工作。在学生中出现急病、受伤或有其它危急情况时,护校队应积极救护,包括现场包扎及救治,及时联系相关救治机构(如 120、110、119),在学生受到围攻殴打时出面制止并做好相关调解工作等。第十三条保护现场,固定证据。在学生中出现偷盗、打架斗殴或其他紧急情况时,护校队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及时报告安全副校长,同时要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固定证据。具体做法为:劝离围观的同学,制止骚乱,要求同学不要破坏现场;设立禁入区,可采取划线或拉绳等方法设置禁止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