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编号: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名称: 福旺旺商店消防工程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承包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福旺旺商店消防工程 工程施工事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福旺旺商店消防工程 1.2 工程地点: 确山县解放路中段 1.3 建筑面积: 约 5400 ㎡ 1.4 资金来源: 自筹已落实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2.1 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2 承包方式: 专业承包(包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供应、加工制作、运输、安装施工、包工期、包质量、包竣工验收交钥匙工程等) 第三条 合同工期3.1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具体以发包方发出的《开工通知单》为准)3.2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合同工期总天数 日历天第四条 质量标准4.1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4.2 本工程应以国家及 驻马店 市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施工验收法律规范、技术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进行施工。当上述各类标准及法律规范相互之间产生不一致时,在满足 驻马店 市消防验收标准的前提下,按要求较严格的执行。第五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5.1 合同总价(大写): 元整(人民币) (小写): 元(中标预算书附后)5.2 付款方式:(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谈判结果进行适当调整)5.2.1 本工程无预付款;5.2.2 承包方每月 25 日前提报本月月完成产值,经监理审核后上报发包方审核确认,经发包方审核确认后按月完成工程量的 50%支付进度款; 5.2.3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并且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验收后,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至合同总价(扣除未施工部分)的 70%;5.2.4 待工程结算完毕后,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5%;5.2.5 本合同结算总价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修期两年期满并且经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发包方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5.2.6 付款同时,承包方需向发包方提供等额的发包方认可的合法发票,因未提供发票而产生的延期付款,发包方不承担违约责任;5.2.7 当工程进度达到合同约定的进度款付款条件时,承包方应首先向发包方提出书面付款申请。5.3 工程量确认 第 1 页 /共 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