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中国陶瓷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的no
1072/2012 法律文件,中文译件 规例“(EU)1 0 7 2 /2 0 1 2 ,委员会 2012 年 11 月 14 日, 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对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表和陶瓷厨具 欧盟委员会 有关于“条约”对欧洲联盟的运作, 考虑到理事会条例(EC)没有
2009 年 11 月 30 日理事会成员的国家欧洲共同体(1)(“的基本规例”)的倾销进口产品的保护,特别是第 72009 分之 1225 咨询顾问委员会后, 鉴于: A
启动程序 (1)2012 年 2 月 16 日,在欧盟委员会的官方杂志,欧盟(2)通知(“立案公告”)发起的反倾销诉讼有关进口表,和厨具,陶瓷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中国”)宣布
(2)诉讼程序开始后,2012 年 1 月 3 日提交代表的生产商在欧盟(以下简称“投诉人”),占生产总量的30%以上,在联盟中的表和投诉陶瓷厨具
的投诉中,初步证据显示上述产品的倾销和由此产生的物质的伤害被认为足以在继续进行
法律程序的一方, (3)委员会,投诉,其他欧盟生产商,在中国的生产商和进口商已知的有关已知的出口,贸易商,用户,供应商和协会,以及中国的代表,收到的程序的起始
在俄罗斯联邦的生产者,作为一个可能的模拟的程序的启动通知委员会提出的立案公告
有兴趣的人士有机会在立案公告中指明的期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举行听证的
有兴趣的人士,给予的理由所要求的,听见了
(4)明显高的出口生产商和无关的进口商在立案公告不知道的出口商和生产商,,相关进口商要求加入委员会有关的活动创造和提供基本信息, 1 月 1 日 2011 年 2011 年 12 月至 31日的产品做了
在这些信息的基础上,该委员会根据第 17 条规定的基本规律,决定是否进行采样是必要的,如果这样的话,它是如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