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14 核心提示:1 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1.0.3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 1 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1.0.3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1.0.4 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 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 热岛强度 heat island intensity 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2.0.3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 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 地内累 计 一年得 到 控制的雨水量占 全年总降 雨 量的比 例 。 2.0.4 可再 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 风 能、太 阳 能、水能、生物 质 能、地热能和海 洋 能等非 化石 能源的统 称 。 2.0.5 再 生水 reclaimed water 污水经处 理 后 ,达 到 规定水质 标准、满 足 一定使用要 求 的非 饮 用水。 2.0.6 非 传 统 水源 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 不 同 于传 统 地表水供水和地下 水供水的水源,包 括 再 生水、雨 水、海 水等。 2.0.7 可再 利 用材料 reusable material 不 改 变 物 质 形 态 可直 接 再 利 用的,或 经过组 合、修 复 后 可直 接 再 利 用的回收 材料。 2.0.8 可再循环材料 recyclable material 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回收材料。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绿色建筑的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评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该栋建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评价。 3.1.2 绿色建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