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1总 则1
2 当多层建筑的顶层为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时,其设计、 制作和安装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此时应根据下部结构的具体情况,考虑其对顶层柱底位移的影响
悬挂式吊车的起重量通常大于3t ,当有需要并采取可靠技术措施时,起重量允许不大于5t
考虑到此种结构构件的截面较薄,因此不适用于有强侵蚀介质的环境
3本规程编制时,参照和吸取了多项国外先进标准和手册中有关轻型房屋钢结构设计、制作和安装的规定
主要参考的国外标准是欧洲统一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Eurocode 3-ENV-1993 )、美国AISC《钢结构房屋荷载和抗力系数设计规范》( 1993),国外手册是美国金属房屋制造商协会MBMA《低层房屋体系手册》 ( 1996)等
3 基本设计规定3
1 设计原则3
4 由于 单层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屋盖的自重较小,设计经验表明,当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时,一般不需做抗震验算;当为8 度及以上时,横向刚架和纵向框架均需做抗震验算
当设有多于一层并与门式刚架相连接的附属建筑时,应进行抗震验算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考虑到轻型房屋钢结构的特点,在第9
1条中指出,一般单层厂房钢的抗震规定“不适用于单层轻型钢厂房”
对轻型房屋钢结构,当由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控制设计时,尚应针对轻型钢结构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抗震构造措施
例如,构件之间的连接应昼采用螺栓连接;斜梁下翼缘与刚架柱的连接处宜加腋以提高该处的承载力,该处附近翼缘受压区的宽厚比宜适当减小;柱脚的抗剪、抗拔承载力宜适当提高,柱脚底板宜设抗剪键,并采取提高锚栓抗拔力的相应构造措施;支撑的连接应按支撑屈服承载力的1
2 倍设计等
6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符合高度不大于40m、以剪切变动为主和近似于单质点结构等条件,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5
2条,可以采用底部剪力法计算
根据该规范第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