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建立药品阐明书更新操作规程,规范药品阐明书更新的程序
范畴:合用于我司药品阐明书更新工作
职责:不良反映监测部含有资格的技术人员负责起草; 不良反映监测部经理审核; 质量副总经理审核; 集团总裁同意; 不良反映监测部、生产部负责执行,及其它部门辅助执行
内容:1 法规根据《药品阐明书和标签管理规范》(局令第 24 号 )2 更新分类2
1 根据国家药品原则更新进行的药品阐明书更新;2
2 针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进行的药品阐明书更新;2
3 针对补充完善药品阐明书安全性内容进行的药品阐明书更新;2
4 针对申报的药品补充申请及再注册涉及药的药品阐明书更新;2
3 变更程序3
1 针对国家药品原则更新进行的药品阐明书更新3
1 由生产部按照《有关印发化学品药品和生物制品阐明书规范细则的告知》24 号令规定,只修改阐明书中[执行原则]、[阐明书修订日期],编辑阐明书样稿,并按照公司审核流程进行审核
2 待审核通过后,开始使用修订后的阐明书,销毁旧版阐明书
2 针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进行的药品阐明书更新3
1 由生产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告知的规定,按照《有关印发化学品药品和生物制品阐明书规范细则的告知》24 号令,修改阐明书中涉及项,编辑阐明书样稿,并按照公司审核流程进行审核
2 待审核通过后,由生产部注册专人组织资料,向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请药品补充申请
3 待备案信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示后,开始使用修订后的阐明书,销毁旧版阐明书
3 针对补充完善药品阐明书安全性内容进行的药品阐明书更新3
1 不良反映监测部监管员于每年的 1 月份汇总上一年新的药品不良反映/事件和安全信息,报不良反映监测部经理
2 若同一药品出现同一新的不良反映症状超出 10 人,不良反映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