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1 4 页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 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投资,根据《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厦财建[2013]117 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工作流程的通知》(厦财建[2016]36 号)、《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厦发改投资[2017]690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厦百程[2014]255 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自工程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合同结算前,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做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的行为
第三条 工程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的要求,并有利于节约投资、加快施工进度
各参建单位应在深入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 上 提 出 ,避 免 在同一工点 发生 二次 变更
第四 条 本办法适 用于公司代 建的各类 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工程主 体 的变更
因 工程主 体 变更引 起的水 保、环保、规划 、用地、用海 等发生 重 大变化的,应按 照 相 关规定 履 行相 应变更报 批手 续
公司自营 项目可 参照 本办法执 行
第 2 页 共 1 4 页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 工程变更实行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工程建设管理部、总工办、工程管理部参与审核,公司领导根据权限审批
(一)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审核、报批(或审批)等工作,督促承包人落实工程变更方案,做好工程变更的汇总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部参与复杂工程或重要工程的变更方案审核,审查工程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