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评审细则标准标准分评审要点评审方法扣分方法一、行政管理(一) 园(所) 长对卫生保健工作负总责
园(所) 长须经市级以上卫生保健管理培训,熟悉卫生保健业务
(二) 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人员培训和定期卫生检查、考核制度
(三)实行各类人员卫生保健岗位责任制
(四)按收托儿童数0
5%的比例配备专职保健人员 (100 名以下不少于1 人,500 名以上不可少于3 人),保健人员上岗前须经规定时间的专业知识培训,2004 年 1 月 1 日后新进保健人员必须是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以上医学学历的医护人员
45 分5 分5 分5 分8 分1、园(所) 长全面负责园 (所) 卫生保健工作,每学期有计划、有总结
2、园(所)长须经市级以上卫生保健管理培训
3、园(所)长应熟悉卫生保健知识及本园卫生保健工作情况
1、本年度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保育员、 炊事员参加一期卫生保健培训
2、各项制度齐全
3、每月进行一次卫生检查
园(所)有各类人员(园长、分管园长、保健老师、保育员、炊事人员)卫生保健岗位责任制
1、必须配备专职保健老师
2、医护人员必须有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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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负总责不得分,计划总结缺一项扣 2分
2、未培训不得分
3、不熟悉卫生保健工作扣4 分
1、缺一项制度扣0
2、本年度新进人员未进行卫生保健岗前培训不得分
保育员、 饮事员 1 人未参加卫生保健培训扣 2 分
3、未按月进行卫生检查扣2 分
4、卫生检查无整改措施扣2 分
未实行岗位责任制不得分,每缺漏一项扣2分,责任制执行不好扣2 分
1、有 1 人未经卫生保健相关知识培训或人员配备数量不足不得分
2、保健人员不是医生是护士扣2 分
3、保健人员中有部分非医护人员扣4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