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欢迎下载附件 1:河北省省级种猪场鉴定验收标准申请验收单位:验收时间:年月日必备条件( 任一项不符合不得验收 ) 1
饲养品种必须是国家公布的或列入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符合全省畜禽良种繁育体系规划要求
可以验收不予验收2
场址不得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明令禁止区域, 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
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有地方动物疫病控制中心监测记录
在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备案并取得了畜禽养殖代码
建立了完善的畜禽养殖档案
种猪有三代以上系谱
开展场内性能测定,基础母猪要有生产性能测定成绩
饲养规模:原种猪场和配套系曾祖代、祖代种猪场、纯种繁育场基础母猪存栏600 头以上
其中单品种基础母猪存栏300 头以上; 成年种公猪有6 个以上血统
验收项目考核内容考核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满分得分扣分原因一、选址与布局选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居民区和主要交通干线、其它畜禽养殖场及畜禽屠宰加工、交易场所500 米以上
5 地势高燥,通风良好,远离噪音
3 布局场区内办公区、生活区、生产辅助区、生产区、粪污处理区严格分开
生产区按公猪舍、母猪舍、产房、育成舍、育肥舍、生产性能测定舍分开,应设人工授精室、种猪展示厅、兽医室、隔离室等并合理布局
7 净道、污道分开
2 基本条件人畜饮用水源稳定
2 电力供应充足有保障
1 交通便利,通往场区有专用车道
2 场区四周有围墙
1 二、设施与设备栏舍每头基础母猪栏舍建设12 平方米以上,其中种猪区每头能繁母猪栏舍面积不少于5
猪舍具有风机、湿帘、暖气等环境调控设备,有独立的后备猪隔离舍和病猪隔离舍
6 种猪舍安装监控设备并正常运行
4 生产设施每 100 头母猪至少配备25 个产床
3 分娩舍、保育舍采用高床式栏舍设计
4 饲料、药物、疫苗等投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