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1· 21”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3 年 11 月 21 日 20 时 20 分,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3 号烧结机机尾用于环保的除尘风机在电机更换后调试运行时爆裂,风机转子、机壳碎片飞出击中现场作业人员,造成4 人死亡, 3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00 余万元。11 月 22 日,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规定,邯郸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和市总工会相关人员组成的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1· 21”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调查。在调查中,事故调查组聘请省、市安全生产领域4 位冶金、机电技术专家组成专家组,分析、查找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责任人。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成立,民营企业,是河北钢铁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每年向河北钢铁集团公司缴纳管理费500 万元,并接受其业务指导,与河北钢铁集团公司无资产关系。营业执照注册号130400000065355;经营地址位于武安市上团城乡崇义村东;法人代表王建兵;注册资本3 亿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精密铸铁件、铸钢件、铸锻件的制造与销售及生铁冶炼、烧结矿、钢铁制品、钢坯、特钢、轧钢、线材的生产与销售等。该公司下设8 个分厂、14 个部室,员工 5000 余人,年产生铁 300 万吨,钢坯 300万吨 , 中厚板 100 万吨。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3 年 11 月 21 日凌晨 5 时左右,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3 号烧结机机尾用于环保的除尘风机电机在运行中发生弧光接地故障,造成停机, 经检查确认为电机线圈烧坏(电机型号为YKK560-8)。上午 7 时 40 分,烧结厂厂长王建军在公司早调会上进行了汇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赵胜国要求尽快修复。王建军回厂后,成立了以烧结厂维修车间主任左彦兵为组长的检修小组负责电机更换。检修小组依据公司规定编写了检修方案,制订了安全措施。根据公司设备维修规定,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