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实施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保障城市的生活声环境质量而制订。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产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引用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标准值城市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等效声级类别昼间夜间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类标准执行。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能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行该类标准。夜间突发噪声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区域及时间的划定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监测方法按/执行。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郭秀兰、孙家麒、陈光华、赵仁兴。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实施本标准按照地表水五类使用功能,规定了水质项目及标准值、水质评价、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本标准自年月日起实施。一《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一《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同时废止。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主题内容本标准按照地表水五类使用功能,规定了水质项目及标准值、水质评价、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域。引用标准本标准表和表所列分析方法标准和规范与本标准同效。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水域功能分类依据地表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其划分为五类:I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II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III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