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系博士培养方案土木工程(2015 年 7 月修订)一、适用学科、专业: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工学门类,学科代码:0814),含以下六个研究方向:结构工程岩土工程市政交通抗震抗爆工程土木工程信息技术土木工程材料二、学制年限直博生和提前攻博生4-5 年,普博生一般为3-4 年,在职博士生可适当延长。三、培养环节博士生培养包括课程学习,资格考试,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论文工作,最终学术报告,论文答辩等环节。1、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深入调查研究,确定具体课题。研究课题应具有理论和实际工程意义。阅读不少于30 篇与学位论文有关,且反映所研究内容最新状况的文献,其中50%应为外文文献,提交文献综述报告。针对学位论文的研究目的、技术路线和方法、主要研究内容和计划、工作特色及难点、预期成果及可能的创新点等提交选题报告。选题报告会应在二级(或一级)学科范围内相对集中、公开地进行,并以博士生导师为主的不少于3 名教授(含导师)参加,并吸收有关教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若学位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作选题报告,以保证课题的前沿性和创新性。评审通过的选题报告,应以书面形式交系研究生业务办备案。论文选题可由学生自己选题,也可结合指导教师的科研任务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和学术专长,从事交叉学科课题研究的学生应申请联合指导教师,学生应选择指导教师熟悉的研究领域从事学位论文工作。选题报告时间由指导教师自行决定,但距离申请答辩的日期不少于12 个月。2、资格考试资格考试在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一般定于每年的10 月底。由系统一安排。 按照土木工程学位分委员会《关于博士生资格考试规定》实施。3、论文工作论文工作成果应能反映研究生的科学研究和开发能力,所获成果应在所研究的领域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前沿性。论文实际工作时间应不少于24 个月。4、最终学术报告在博士论文工作基本完成后,正式答辩前3 个月进行。 最终学术报告会应由5 名教授职称的教师(含导师)参加。不通过者应在3 个月后重新进行最终学术报告。5、论文答辩自选题报告起12 个月后、 最终学术报告3 个月后, 方可申请答辩。 论文应于答辩前2 个月交评阅人(提交论文后方可领取评阅意见表)。评阅意见应密封后交答辩秘书。答辩后应根据评阅和答辩意见修改论文,由参加答辩的学位分委会委员和导师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