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道路清扫车租赁合同道路清扫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者相至黄腊田匝道口景观大道二标项目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道路清扫车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1、设备使用地点:**县者相至黄蜡田匝道口景观大道工程二标段
2、工程情况:负责本工程沥青摊铺前道路水稳层的清扫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xxxxTSL3DF 型道路清扫机
随机人员(人数):壹人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
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良好的设备和操作机手
2、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3、甲方机手必须听从乙方的安排
4、合同履行期间,机械的维修、零配件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为甲方机手提供食宿
2、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3、乙方负责为道路清扫车配备随车清扫协助人员叁人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时间:自 2024 年 6 月 19 日至本工程沥青下面层铺设完成;租赁期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满,甲方办理退场手续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使用天数结算租赁费用,每天租赁费用贰仟元整(¥2024 元),在设备退场日结清
3、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车辆自身保养及维护用油不含
4、设备维修:甲方负责设备的维修,并保证乙方的正常施工
5、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甲方应及时组织补充设备施工,不得延误乙方工作要求
6、如甲方机械不服从乙方施工人员合理指挥,已施工当天租赁费用不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