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全区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各乡镇中心校、高中(职高、特教)、区直中小学、幼儿园:为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教学反思能力与理论实践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不断实现专业成长与发展
根据市教育局教研[2011]30号文件精神和区教研室本学期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在全区开展2011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全区中小学(含中心校、职高、特教)、幼儿园校干和教师
二、参评内容1、学科教学类论文:包括中小学、幼儿园各个学科
2、教育管理类论文:包括学校、班级管理等
三、参评要求1、论文选题:参评的学科类教学论文的撰写应依据市教研室所制订的各学科选题范围(详见附件1,不在此范围的论文不予评选);教育管理类的论文可结合本校、本人工作实际,自选角度撰写
2、论文内容:属于理论探索研究性方面的,要具有较强的科学佐证,并有可实践性;属于教学与教改总结研究性方面的,既要切合教学实际,即应有经实验或实践验证的结论,同时又要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属于教改实践报告、调查报告的,则要有实际数据为依据;属于案例分析的,须源于课堂,且具有借鉴意义
3、打印格式:一律用A4纸打印,另加“论文评审表”(见附件2)
(1)论文:用4号宋体字,书写顺序为:标题(用2号宋体字)、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及参考文献等
每篇参评论文的字数为2000—3000字,或参照附件1中的相关要求
(2)论文评审表:可按样表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表格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后,装订于论文上面
4、其他要求:(1)参评论文应为2011年5月底前未公开发表的和未参评获奖的,且应独立撰写
每位参评教师只能报送一篇论文
报送时,每篇论文(含“论文评审表”)上报一份(特别提醒:请自留底稿或电子稿备用)
(2)参评论文严禁下载或抄袭,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并将抄袭者论文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