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冠名赞助合同要点甲方为广告主,乙方为演出举办方,两方就甲方在乙方举办的活动中享有赞助商资格进行约定
合同中包含演出具体事项、甲方所享受的冠名权益,以及明确甲方在其品牌宣传中使用活动名称、演出宣传照片等具体权益、冠名费用等
本合同适用于一般演出冠名
演出冠名赞助合同甲方(主办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送达地址:微信号:乙方(赞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送达地址:微信号: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演出活动的冠名乙方事宜,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在省市区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合作项目1
1 演出活动名称:时间:地点:其它说明:(以下称 “演出 ”或“演出活动 ”)1
2 乙方就本次演出向甲方提供赞助,并获得本合同约定的权益与回报
第二条 赞助商(乙方)权益2
1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权益与回报
2 赞助商基本权益2
1 冠名权乙方获演出独家冠名权
2 领导权(1)乙方为主要协办单位
(2)邀请乙方委派代表出任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参与组委会领导工作,出席相关重大活动
(3)邀请乙方委派代表担任活动顾问,共同进行宣传
3 标识权在宣传本次演出活动时,所有的宣传资料均出现乙方企业或产品名称
3 特别策划回报(企业文化→社会认可的策划)(1)安排一流的编剧、导演、技术人员和先进的设备,为赞助企业摄制一部是宣传企业的影视专题片,由企业具体提出影视片内容和要求(分钟之内)
(2)本次演出活动中,提供乙方广告宣传展示位置个,规格:;提供乙方产品专卖亭或展示亭个
(3)本次演出活动现场指定观众席位共计个
(4)赞助企业可召开以本次演出活动名义举办的商业活动,如商品推广的新闻发布会等相关活动
(5)冠名企业提出的、双方商定的其它特别策划
4 宣传回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