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一、认真落实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责任 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设立专门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要建立健全矿井机电运输装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供应管理、入井检验、安装交接验收、巡回检查、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报废淘汰等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要健全完善机电运输装备管理台账和技术资料档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维修检查和运行状况的动态管理
要严格岗位责任考核,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三违”处罚与教育规定,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切实提升煤矿供电安全保障水平 煤矿企业要保证供电可靠
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
矿井通风、提升、排水、压风、抽放瓦斯、监测监控等设备的主要负荷,以及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
低瓦斯矿井的煤与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要积极推广使用“双风机、双电源”
年产 6万吨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
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 10分钟内可靠启动和运行;备用发电机每 10天应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煤矿通风、排水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装设灵敏可靠的过流、漏电、接地保护装置,而且每年必须对供电系统继电保护进行一次核算、调校和整定,并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供电设施必须按照《煤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