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我国工程基本建设主要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初步设计文件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
这几个大的阶段中每一阶段都包含着许多环节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立项〕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对拟建项目的框架性设想,也是政府选择项目和可行研究的依据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进行建设的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政府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该阶段分为以下几个环节:〔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② 拟建规模、建设方案;③ 建设的主要内容;④ 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情况、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⑤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⑥ 项目进度安排
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⑧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
有些部门在提出项目建议书之前还增加了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对拟进行建设的项目初步论证后,再行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按照建设总规模和限额的划分审批权限报批
属中央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需报送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
属省政府投资为主的设项目需报省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属市〔州、地〕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需报市〔州、地〕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属县〔市、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需报县〔市、区〕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局〕审批
〔二〕办理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项目筹建单位应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