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文件校学发〔2012〕136号关于印发《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等4个办法的通知校属各有关单位:为全面、客观地评价和反映我校本科学生在校表现及综合素质情况,更好地培养基本素质好、实践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经世致用人才。学校研究制定了《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等4个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同时,要求各学院组织全体在校学生认真学习,熟悉并掌握办法相关条款和具体规定,以便于办法贯彻执行。特此通知—1—附件:1.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2.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3.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4.云南财经大学英才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2—附件1: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培养基本素质好、实践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经世致用人才,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目标导向。第三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力求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第四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基本素质、课程学习成绩、实践与创新能力三部分,三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20%、60%、20%。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第五条凡在本校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普通本—3—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应依据本办法以行政班级为单位进行测评。其他层次学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六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按学年度进行计算。基本素质的测评由班级测评小组(辅导员或班主任、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评议计分,课程学习成绩和实践与创新能力两部分测评先由学生本人进行自评,再经测评小组评议核实,并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在公示期内,若有学生提出异议,学院应在一周内核查并作出裁决。第七条学院在完成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后,在规定期限内将测评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学生工作部(处)自收到测评结果15日内,如有学生提出异议,将要求相关学院对测评结果进行复查并作出决议,学生工作部(处)对决议作出裁决。第八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作为评奖评优、就业推荐的基本依据。第二章基本素质测评第九条本办法测评的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思想政治、品德修养、学习态度、组织纪律、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基本品质。第十条基本素质测评主要考察以下五方面内容,每个—4—方面基准分20分,共100分。(一)思想政治(A1)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2.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关心时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自觉加强政治修养。3.顾全大局,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集体,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二)品德修养(A2)1.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举止文雅,文明礼貌,爱护公物,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2.诚实守信,谦虚谨慎,为人正直,办事公道,敬老爱幼,团结同学,乐于助人。3.热爱劳动,热心公益,文明卫生,爱护环境,勤俭节约。(三)学习态度(A3)1.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有科学的学习方法,谦虚好学,刻苦认真,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2.学风良好,治学严谨,遵守考风考纪,考试不舞弊。(四)组织纪律(A4)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5—2.自觉遵守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宿舍管理规定等校纪校规。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及班级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五)身心健康(A5)1.自觉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内外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活动,体育成绩合格。2.掌握心理卫生的基本知识,有较好的适应能力和心理调节能力,能正确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