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申报书 (格式)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主 管 部 门 : 年 月 日 填报 2010 年 1 月制表 2 填 表 说 明 请在填写评估申报书前仔细阅读本说明。 (一) 注意事项 1. 本申报书务必如实填写,如填报不实,将取消本次评估资格并予以通报。 2. 申报书中各项指标只统计评估通知所要求周期内的数据。 3. 申报书填写完成后将所有原始材料整理留存,供现场考察时核查使用。 (二) 申报书填写基本要求 1. 本申报书包括两部分内容,评估申报表和相关附件。 2. 评估申报表指定专人填写,确认所填写内容完整、准确无误后,统一用A4 纸打印和复印,左侧装订成册,手写数据无效,同时把电子版本刻录在DVD 光盘上寄回。纸质版本申报书中数据须与上报电子版本中数据完全一致。 3. 本申报书附件要求单独装订(按编号排序)。 4. 本申报书须经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否则无效。 (三) 考核指标填写说明 1. 藏品搜集 藏品搜集主要是指在运行评估周期内通过考古发掘、接受馈赠、征集(采集)以及馆际交换等方式得到的藏品。 依据《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藏品计件”、第四款“藏品计量单位”对搜集到的藏品进行统计。 2. 藏品修复 藏品修复是指运行评估周期内博物馆修复的本馆藏品数,包括本馆自己修复和委托其他单位修复的藏品。 3. 承担项目 博物馆承担项目主要是指与博物馆业务直接相关的科研项目等,展览项目除外。 3 ( 1)省部级(含)以上研究项目包含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国家级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含)以上项目。其中,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指与博物馆自身业务相关且具有协议的项目;国家级项目指博物馆承担的国家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其他省部级(含)以上项目指除国家级项目之外的中央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委托项目。 ( 2)横向合作研究项目指与其他博物馆、企业合作进行的项目。 ( 3)其它研究项目指前面未能包含的各类项目。 ( 4)以上所有任务以立项合同书或任务书、协议书为准。 4. 研究成果 ( 1)研究成果包括获奖、著作、科普读物、教材、论文、和批准专利等(不包括展示陈列),必须以参评单位名称署名。 ( 2)凡未正式批准的报奖成果、发明专利及未正式发表的论文、专著不得统计;凡在国外发表但未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