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辰能集团重大决策制度1辰能集团公司重大决策制度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决策的范围是: 集团公司本部、 事业部的重大决策及以股东身份对子公司、 参股公司行使的重大决策权
( 一) 集团公司本部的重大决策主要内容为: 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 含 1000 万元) 的投资及担保
须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
( 二) 对事业部行使重大决策权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 1. 事业部的重大投融资决策
事业部所有的境外投资及合作项目、 单项投资金额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项目经既定程序上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决定
2. 事业部管辖电厂重大产权变动
电力事业部追求大电厂控股权的产权变更方案、 参股大电厂股权结构调整方案上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决定
( 三) 对子公司行使重大决策权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子公司产权变动
其中, 各子公司管理层收购、 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退休金计划等应经集团公司批阅并按法定程序实施; 全资子公司的兼并、 分立、 破产、 歇业、 股权变动需经集团公司批准并在集团公司本部的直接领导下实施;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的股权变动, 在子公司按法定程序决策前, 集团公司外派董事应事先向集团公司报告, 并按集团公司董事会的决定在子公司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
2.子公司重大的投资决策
子公司的境外投资与合作项目、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投资金额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项目、 年度投资计划以外的项目属于重大投资范围
以上项目, 凡属全资子公司都须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由集团公司外派的董事事先向本部报告, 并按集团公司董事会的决定在子公司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
3.子公司经营方式的变更
全资子公司转制为承包经营或实行委托经营, 应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
4.对子公司的融资管理
子公司对其它企业的举债担保应在集团公司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