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前期工作指引竣工验收配合及承接查验竣工验收配合及承接查验物业的竣工是指该物业所属的工程项目经过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以后,达到了该工程项目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具备了使用或投产的条件。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建筑商向建设单位办理交付手续。在办理交付手续时,需经建设单位或专门组织的验收委员会对竣工项目进行查验,在认为工程合格后办理工程交付手续,建筑商把物业交给建设单位,这一交接过程称之为验收。物业竣工验收可分为隐蔽工程验收、分期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验收,物业竣工验收一般可分两个阶段验收:初验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等共同进行。物业的承接查验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对新接管项目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承接查验。它分为新建物业的承接查验和物业管理机构更迭时的承接查验两种类型。前者发生在建设单位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物业的过程中,后者发生在业主大会或产权单位向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移交物业的过程中。第一章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的配合一、管理处参与竣工验收配合的内容与流程1、管理处应当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依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四部分查验内容:1)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的查验(包括但不限于):a)房屋本体包括:地基基础、梁、柱、板主体、顶棚、墙面、楼地面、门窗、楼梯、扶手,卫生间供水、排污管道、地漏、卫生洁具等。b)公共设施包括:基础设施、天台、屋面避雷设施、消防设施、小区路灯、绿化、小区道路、垃圾箱(房)、车库、检查井和化粪池、明暗沟、踏步、台阶、水池、水箱、景观、雕塑和文化娱乐设施等。2)公共配套设备设施的查验(包括但不限于):强电系统、电梯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消防系统、楼宇自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空调物业前期工作指引竣工验收配合及承接查验各系统、给排水各系统、绿化工程等。3)钥匙的查验:钥匙的承接查验工作应在完成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和公共配套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后进行,由于管理处不负责业主专有部分的管理,因此原则上业主钥匙只能由建设单位接收保管,如果建设单位在此阶段将业主钥匙交由管理处代管。管理处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钥匙代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关系,规避法律风险。4)计量仪表查验:含费用计量表和技术参数测量表,前者包括生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