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三部门领导讲话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34号)字体大小:[大][中][小]发布时间:2010-06-0115:27:56阅读次数:544皖人社发[2010]34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重大决策,省政府于2010年4月30日召开全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部署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发言
现将三部门领导同志讲话材料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在全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运才(2010年4月30日)同志们: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全面的动员和部署
等一会,海嵩副省长将作重要讲话,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扎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受刘莉厅长委托,就做好全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有关问题作一发言
一、《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实施意见》遵循了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逐步形成完善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和有力的经费保障机制的具体要求,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和清理核查津贴补贴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
经国家人社、财政、卫生三部门备案同意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下发各地执行
为了便于大家理解和掌握,我对实施中应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作些说明
(一)关于实施范围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明确为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这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