玊米青贮收购合同书篇一:青贮收购合同青贮饲料定购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就按种植的玉米青贮(秸秆)、黄豆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所种植的玉米青贮饲料产品全部由甲方统一收购。二、收购时间: XX年 9 月 1 日至 XX年 9 月 30 日。三、订购数量:青贮种植面积为亩。产量约定为吨。四、收购价格:基础价格为330/ 吨,此基础价格指干物质在30%和淀粉含量在27%时的标准价格,如指标不达标时,参照本合同的收购质量标准进行扣费。五、收割标准:1、青贮玉米收割期间为籽实处于乳熟期至腊熟期之间,外表观察玉米穗胡须变黑,玉米穗粒有浆变硬。2、玉米乳线至1/2 处;玉米籽实亩产大于400 公顷 / 亩。3、无浸泡现象(不得在收割前10 天往田内灌水) 。4、无农药残留(在收割前15 天内不得使用任何农药进行杀虫或除草) 。六、质量标准:1、必须为全株带棒,每株不低于1 颗成熟玉米棒,秸秆新鲜不得附带杂草,同时秸秆无泥土、无腐烂、无霉变、无须根。2、干物质在≥ 30%,淀粉在≥ 27%时为合格,每少一个指标每吨扣20 元, 每增加一个指标加20 元。全株青贮饲料含草率≤ 6. 粉碎长度在之间,带有籽粒破碎功能的收割机或粉碎机加工。3、到场质量以甲方品控出具的检测结果为准,如乙方对甲方检测结果有疑义,乙方需安排人员在现场对检测结果全程跟踪,如未安排人员跟踪或结果出具后24 小时内未提出疑义的,甲方视为乙方完全认同甲方的检测结果,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七、运输及装卸由乙方负责,乙方并将青贮送至距离最近的甲方养殖公司,由总公司财务,牛场财务,牛场库管以及乙方代表共同监称,当场开具收据小票。(送货地点:甲方左中西百花养殖公司、西蒙古屯养殖公司、宝龙山养殖公司、后旗养殖公司)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拒收:1、乙方所种植玉米青贮无法发育成熟的,甲方有权拒收。2、在甲方收购时其玉米籽实产量小于400 公斤 / 亩和全株玉米干物质<23%或> 39%的甲方有权利拒收或按照本车重量的 20%-25%进行扣称。3、乙方向粉碎玉米中掺假(存在非青贮玉米以外的其它农作物或物品均视为掺假)或掺水(装有青贮玉米的车辆向外滴水或淌水的视为掺水)甲方有权拒收或按照该车货物净重的 10%-50%(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进行扣重处理。4、非合同规定期限乙方送达的货物甲方有权利拒收。5、超出合同约定数量以外乙方送达的货物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