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Large Negotiable Certificate of Deposit,NCDs)在国际上对金融市场的发展曾经产生了非常重要影响
随着各项条件的日益成熟,重建我国NCDs 市场对加快金融市场基础建设将发挥一定的促进作用
一、美国NCDs 市场的发展回顾 NCDs 是 20 世纪 60 年代初产生的年轻的货币市场工具,它是银行和其他存款机构为了增强在货币市场上的竞争力,扩大资金的吸收能力,防止存款流失和满足市场投资者对短期投资工具的需求而发行的一种可以在市场上转让的定期存款凭证
(一)NCDs 的诞生背景 1929 年—1933 年的大萧条重创美国金融业,9600 多家银行倒闭
为阻止美国财政信贷体系的彻底崩溃,一系列旨在促进银行业安全性和稳健性的法律被国会通过[1]
新交易法体系的严格监管,特别是《Q 条例》禁止银行对活期存款支付利息,对银行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规定了利率上限
当时美国所有的存单都是记名,不可转让的,同时受到利率上限的限制,商业银行在金融服务市场中的份额不断下降
为了避开利率管制并使存单更具流动性,1962 年纽约的城市国民银行(现为花旗银行)推出第一张 10 万美元以上、可在二级市场上转卖的NCDs
为了保证市场的流动性,花旗银行还特地请专门办理政府债券的贴现公司第一波士顿公司为 NCDs 提供二级市场
NCDs 一问世即受到市场的追捧,其他银行相继效仿,给整个美国银行业带来了巨大影响,被誉为“美国银行业的一场革命”
(二) NCDs 的基本特征 NCDs 的面额固定且一般金额较大,多数 NCDs 的面额超过 100 万美元,在次级市场中整额交易量的范围为 500 万美元至 1000 万美元
到期期限从 14 天至 12 个月,以 3 个月居多
随着品种丰富,期限有延长趋势
如 1975 年出现的可变利率 NCDs,期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