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知识、案例 一是在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突现五大特点: (一)更加强调对女性的社会保障权利
《妇女法》修改后将第四章的章名“劳动权益”变为“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以及增加的第二十九条:“国家推行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健全与生育相关的其他保障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
”这两点说明了《妇女法》修改后更强调对妇女社会权益的保障
(二)突出了女性与男性的平等权利,进一步明确了妇女应享有哪些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
这些平等权利体现在:《妇女法》修改后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二条,内容变为:“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将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四条,内容变为:“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三)妇女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利更为具体,更具操作性
表现在《妇女法》的第二十七条改为第二十八条,内容变为:“国家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妇女享有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卫生保健等权益”,是用列举的方式,明确了妇女享有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卫生保健等权益,具有可操作性
(四)既在劳动合法权益上予以了法律保障,又在法律上确立了妇女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的地位和合法性
具体体现在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国家提倡 和鼓 励 为帮 助妇女开展的社会公益活动”
(五)消 除 歧 视 ,保障妇女就 业
《妇女法》修改后明确了签 订劳动合同不 能 附 加违 法违 规的条件 和带 有歧 视 性的条款 ;并 针 对女性生理 特点,更细 、更明确地规定了不 能 辞 退 的条款
具体表现在将第二十二条改为第二十三条,并 增加了“各单 位在录 用女职 工时 ,应当 2 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