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外包”能否规避《劳动合同法》为了节约用工成本,不少企业纷纷实行了外包措施,就是将企业的部分用工发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来完成,自己不再直接招工操作
然而,这种外包方式究竟是承包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最近江苏省南京市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包厨厨师状告发包企业”的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七名包厨厨师 被“炒鱿鱼” 繁忙的南京市中山东路上有一座豪华的三星级涉外商务旅游饭店
2024 年 6 月,酒店为了控制用人成本支出,决定将餐饮部外包出去
经过洽谈,厨师出身的南京市民许存林被酒店看中,双方于同年 7 月 22 日签订了包厨协议,期限一年
协议约定,酒店聘请许存林全权负责厨房的正常运作及日常事务,月薪 3
2 万元,许存林必须遵守酒店的规章制度等
协议签订后,又有 6 名厨师也先后被招进酒店工作
但酒店对厨房厨师 3
2 万元工资总额没变,许存林每个月大概能拿到 1
5 万元,其他厨师在2000 元左右
酒店与许存林签订的包厨协议期满后,双方没再续签,但许存林仍继续从事主厨工作,实际月薪也未发生变化
其间,许存林也找到酒店领导,希望能够签订劳动合同,而酒店认为双方是一种承包与被承包关系,没必要签订劳动协议
2024 年 11 月 9 日,酒店以许存林任厨师长期间管理不善、在总厨岗位竞聘中落选为由,停止了他的工作
同时被停止工作的还有他手下的 6 名厨师
许存林代表厨师们当即与酒店交涉,11 日酒店又决定他们待岗
11 月 15 日酒店通知他们 7 人到酒店上班,并开始签订劳动合同
可是合同中对他们 7 人的工作内容、劳动酬劳却没有明确,于是 7 人拒绝在合同上签字,双方不欢而散
2024 年 12 月 30 日,酒店以双方未能就按新岗位签订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一致为由,决定解除双方签订的包厨协议
自己在酒店辛辛苦苦工作了五六年,怎么能说踢开就一脚踢开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