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江苏海骏广告有限公司在 323 省道白塔段两座高架桥上增设三面翻广告位的投资合作协议甲方:_________ _________ 乙方: 江苏海骏广告有限公司 以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在 ( 1 ) 白塔机场高速高架桥 和 ( 2 )石平线与 323 省道交汇高架桥之上,建立四处三面翻广告位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第一条 项目投资额和投资方式1、经甲、乙双方同意,以 乙方注册成立的 江苏海骏广告有限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 海骏公司 )为项目 投资 主体,在上述高架桥横跨 323 省道的两侧设立四个三面翻广告位。2、乙方负责项目的全部投资,总计约合人民币 100 万元。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责任1、甲方拥有每个三面翻中的一面用于发布公益性广告。2、乙方拥有四个三面翻中的其他两面用于发布商业广告,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3、乙方拥有的广告发布权自投入使用之日起拥有 10 年的有效期,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4、本协议到期后,该设施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拥有优先续租权,具体合作事宜另行协商,第三条 设置要求1、乙方建造广告位必须使用国标材质,确保安全施工,保证设施的安全性。2、乙方必须严格根据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提供的结构和施工图在约定地点建设施工。3、乙方所设置的三面翻广告设施在协议有效期间自行负责安全检查和维护,如发生安全事故及人员损害或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乙方应依法办理相关许可程序,施工中所产生的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第四条 违约责任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管辖范围内的上述两处高架桥作为乙方设立三面翻广告设施的设立位置。乙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甲方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设施财产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 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告生效。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_ __ 年__ _ 月__ 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