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不锈钢栏杆合同甲方: 北京东方盛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项目达成共识,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范围、造价数量、单价1.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汉街总部国际写字楼 K3-33 室内装饰工程 工程地点:武昌汉街1.2 工程承包范围工程承包的范围:汉街 B 栋 33 层 304 不锈钢扶手栏杆,实行 XED-094 立杆与 PJ-P085 扶手制作 。1.3 工期要求:自 年 月 日工人、材料进场,到 年 月 日制作安装结束,达到验收条件。(乙方的工期以甲方进度计划为准。)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5 合同价款: 不锈钢扶手约 90m,每米 320 元小计金额:¥ 28800 元整 上述单价含人工、材料、管理、税金包合同工期等各种费用。1.6 工程数量:以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此总价结算时单价不变,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 第二条:付款方式 2.1 本工程合同签署后,预付 30%工程款,工程完工付 85%工程款,验收合格后付 100%。第三条:甲乙双方责任 3.1 甲方责任: 3.1.1 指派 为甲方驻施工场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和工程量的统计;3.1.2 在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3.1.3 组织有关单位与乙方的协调;3.1.4 组织和配合质检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签认工程质量验收,办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要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3.1.5 组织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 3.1.6 在乙方递交工程竣工书面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3.2 乙方责任: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2.1 指派 为乙方驻施工场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2.2 根据施工图进行施工,保证符合设计及有关法律规范要求,对施工质量负责,承担因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3.2.3 严格根据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服从甲方驻施工场地代表及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 3.2.4 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前的成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