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大连 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担任通辽 项目全程营销策划及全程销售代理合作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的词语定义:一、甲方:系指通辽市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案的合法进展商,具有本项目开发和销售的全权
二、乙方:系指“大连策立方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为甲方开发本项目期间提供全程营销策划及代理销售的服务公司,依法具有与服务内容相应资质
三、本项目:系指甲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位于通辽市 ,总建筑面积约为 50000 平方米,实际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若此项目名称发生变更,不改变本合同对此项目的实质描述
四、合作范围:本合同委托本项目的整体营销策划及全程销售代理
第二条:委托服务内容:本项目的全程营销策划及全程独家销售代理
(一) 前期项目开发研展策划(二) 营销规划系统(三) 销售执行系统第三条:委托服务费用和结算方式(一)全程营销策划费用:共计 RMB 30 万元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首期费用 RMB 15 万元;2、 余款 RMB 15 万元,在全部完成“前期项目开发研展策划”及“营销规划系统”的工作内容并得到甲方认可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结清;(二)销售代理费用比例:按实现销售成交额 2
5 % 计提;销售代理费用申请:当买方签订预(销)售合同并支付首付款的,乙方即可提出申请
每次月 3 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销售代理费用月报表》,甲方在接到申请的 5 个工作日内核对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三) 溢价部分1、乙方溢价提成部分,以预定平均单价为准制定的《一房一价表》为基础,实际成交总价高于双方确定预定总价的差价部分视做溢价,溢价部分按甲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70%,乙方 30%提取
2、溢价结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