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交车内广告经营发布权租赁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拓展车内广告业务,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法律规范车内公益广告及广告位置,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甲方将其所拥有的 703 辆 城市公交车辆(以实际安装使用车辆为准)内广告发布载体租赁给乙方使用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租赁内容及范围1、公交车内车载视频
2、公交车内顶端两侧看板:公交车内顶端两侧 4 块看板(一侧 2 块),由乙方作为商业广告发布,剩余的看板由甲方作为公益广告发布
3、公交车内挡板:公交车内全部挡板由乙方作为商业广告发布
4、公交车内座椅背板:公交车内全部座椅背板由乙方作为商业广告发布
第二条 租赁期限广告发布权租赁期限为 3 年,即 2024 年 9 月 1 日到 2024 年 8 月 31 日
第三条 租赁费用1、费用及付款方式: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广告发布权租赁费每辆公交车每年 元,每半年支付一次,分两次付清
2、2024 年 8 月 31 日前乙方必须安装调试完毕,2024 年 9 月 1 日乙方按 辆预付 万元,2024 年 3 月 1 日乙方按实际安装辆数交齐剩余部份租赁费
3、乙方向甲方交保证金:人民币 整, 用于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之担保,若乙方履行本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无权要求甲方退还保证金,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造成甲方任何损失、处罚、或乙方应承担违约金的情况,甲方可优先在保证金中予以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应在五日内补足
若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 ,在合同履行完毕并双方结算完成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4、乙方必须按时足额交纳租赁费用,先交后用
若未按期足额交纳,视为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金 万元
逾期超过十五日未足额交纳,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配合乙方并提供办理车内广告所需的甲方资料,其各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