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京市世纪鸿基装饰公司加盟协议书甲方 (总部):北京市世纪鸿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加盟方):焦作市世纪鸿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一、总则1、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为了进一步拓展市场,更好地开展装饰工程业务,经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的事项,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协议
2、加盟形式: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分公司形式进行经营活动,分公司名称为 分公司
3、分公司注册地址
4、分公司经营范围
二、加盟费用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壹万元(¥10000)加盟费,本协议期满或解除时加盟费不予退还;2、甲方向乙方的征收的管理费用采纳固定管理费用的模式,管理费为每年伍万元(¥50000),管理费自签订本协议 5 日内支付;次年管理费应于上年度协议签订日期前支付,如乙方逾期 10 日未支付管理费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收回资质(包含各种资质证明文件)及公司名称、形象使用权
3、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7 日内向甲方支付信誉保证金贰万元(¥20000)元,协议期满后退还,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违法乱纪,不遵守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签合同时不正规操作,给客户或业主造成损失,不能及时解决赔偿;乙方在保管业主、客户的工程款或定金、订金期间出现丢失或带款潜逃),或其他对++++装饰公司造成名誉损失的行为,总公司有权没收其信誉保证金且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情节严重者,甲方将在没收乙方信誉保证金后将其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配合办理乙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分公司名义对外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并为分公司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和证书
3、甲方负责每年的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必备证件的年审,年审相关费用甲方承担;乙方负责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