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重庆嘉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视频会议室建设工程合同甲方:重庆嘉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重庆智网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关于重庆嘉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视频会议室建设工程,就乙方承担其材料、设备的提供及布线、安装及整体调试等系统工程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一、工程总价、设备清单及施工费1、工程总价项目名称嘉汇公司视频会议室建设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分项总价(元)1视频会议设备见附件清单1项330000总 价330000本合同工程总价为包干价(人民币) 叁拾叁万元整 (¥ 330000.00 ),提供 税率为 17% 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负责提供施工场地以及电力的供应;2、负责验收乙方交付的设备,提供存放场所,验收后并负责保管;3、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办法对系统进行验收;4、为乙方的施工提供便利条件,使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受外来因素的阻挠和影响;5、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金额付款给乙方。(二)乙方权利义务:1、按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间完成设备供应和工程任务;2、按本合同约定承担技术支持和人员的培训义务;3、对于甲方今后在该项目上的设备扩充及升级,乙方承诺将按与本合同同等的优惠条件提供服务;三、交货地点、施施工场地点重庆嘉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交货期及工程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 2 周内,完成材料、设备的交货及安装调试;具体进度也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五、验收乙方工程完工后 2 日内由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 2 日内进行验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图、产品合格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 套;六、付款方式本合同付款方式为 : 货物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交金额为合同价 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 30 日内(含本数),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款项的 95% (即¥ 313500 元,大写:叁拾壹万叁仟伍佰元整)。余下 5% 货款(即 ¥ 16500 元,大写:壹万陆仟伍佰元整)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如有索赔 则完成索赔后,在 30 天内结清余款,质保金不计付利息。 七、质量保证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设备安装完毕投入正常运行之日起 12 个月(含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本数),在质量保证期终止之前,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对货物实行“三包”服务。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长于上述质量保证期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