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嘉轩·凤凰城》项目广告推广合同书合同签定地点:北京市甲 方: 廊坊开发区嘉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 方: 北京浩文世纪广告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座落于廊坊嘉轩·凤凰城(项目暂定名称)的市场策划及广告创意、设计工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第一条、 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嘉轩 · 凤凰城 (项目暂定名称)的项目推广策划、广告创意和设计等工作(下称服务内容)。本合同将主要针对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计划如下: (1)策略建议部分:包括以下工作:市场深层讨论/产品软、硬件建议/产品特性深层讨论/产品定位/市场形象定位/推广主题/阶段推广主题/客户分析及选择/媒介策略等。(2)形象设计部分:包括以下工作:LOGO/案名/信封/信纸/名片/手提袋/公文夹/档案袋/胸卡/纸杯/合同书/桌牌/接待台/施工场地围墙/道旗及灯杆旗/POP 挂旗/路标/展板/资料架/销控表/路牌及灯箱/车身广告的设计/施工场地包装的设计/售楼处装饰方案设计/样板间包装方案的设计等。(3)销售工具设计:包括以下工作:楼书/海报/折页/户型单页/促销直投DM/客户通讯等(4)广告推广:包括以下工作:广告创意/广告设计/户外广告/各种所需推广的广告文案/软文设计、软文撰写/广播稿文案/电视脚本/平面拍摄创意/项目网站平面版式设计等(5)公关活动:包括以下工作:公关活动的策划、筹备、实施/促销活动的策划、筹备、实施/展会活动的策划、筹备、实施,活动需要的☆ 请柬 ☆礼品包装☆活动背板 ☆易拉宝等的设计等。所有活动的实施费用及活动所需器材、条件等由第三方(即公关公司或展会组织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等)直接向甲方提交。(6)新闻及软性宣传:包括以下工作:配合销售所需的新闻及软性宣传的召集、撰写、实施协助。(7)其他项目所需要的设计。第二条、 服务形式:1、 第一条所列服务内容的具体实施(包括内容和期限)项目,需由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该通知经乙方书面确认后,即作为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工作进度表》。甲方如需推迟工作进度,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提前(5)天告知乙方。2、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第一条所列服务内容均须体现于文字、图纸、图片及其它形式的载体;但以上文字、图纸、图片、载体均属设计、创意范畴,乙方仅需向甲方提交电子文件;服务内容涉及工作不包括作为使用实体的制作、印刷(含出片打样)、以及广告的发布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