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外墙装修施工合同甲 方:邯郸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深圳市**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因工程需要,将中道生活广场外装修工程(简称“本工程”)委托给乙方负责施工。为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经甲、乙两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邯郸**广场项目 2、工程地点: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3、工程内容: **广场外墙装饰工程 4、承包范围: 室外玻璃幕墙、室外石材幕墙、室外铝合金广告牌、室外玻璃雨棚; 落地窗;有框地弹门等。具体以《中道二期生活广场幕墙工程造价汇总表及合同单价附表 1~附表 7 单价分析表》为准。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6、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2024 年 11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5 月 30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60 天。7、开工日期:以发包方书面开工通知为准。同时发包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开工的前期工作。双方同意,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件等,致使施工不能进行;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大量增加;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每累计达到 8 小时,承包方工期顺延一天;不可抗力;8、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9、合同价款:暂定为(大写) 捌佰柒拾伍万捌仟捌佰陆拾叁元(人民币)¥:8758863 元,以最终结算为准。10、结算方式: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际完成的施工面积计算。双方约定:外立面装修施工面积是以承包方完成的作业部分见光面、外尺寸为准;实际施工面积采纳竣工图方式计算,双方对竣工图有异议时可现场测量复核。11、合同单价及调整:本合同价款采纳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承包方工程量清单中原有项目的工程量无论增减多少,均按中标单价执行(详见合同附表 1~附表 7)。必须按发包方的指令完成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视为违约。第二条付款方式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按月进度付工程款,承包方每月向发包方提交形象进度表,发包方十五日内完成审核并付完成量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90% ;经发包方决算审核确认工程结算价款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再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 95%。余额 5%在质保期满后支付。2、本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提交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