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华亭县安口小学教职工聘用合同(教职工工作作风整顿学习资料之一)为了确立聘用单位和受聘人的聘用关系,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进一步促进学校各项管理工作法律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以及《华亭县安口小学老师聘任制实施方案》要求,经学校和受聘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 2008 年 8 月 23 日起,2011 年 8 月 22 日止,共三年
二、工作内容1、原则上,学校根据教职工所报岗位安排受聘人工作内容
2、受聘人(教职工)根据自己所报岗位工作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按学校要求完成学校安排的指令性工作、日常性工作和临时性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人事调整,经学校讨论同意,受聘教职工可按学校要求更换岗位
更换岗位后的工作要求、内容与其本人所在岗位相一致
3、受聘人必须接受学校根据其本人的德、能、勤、绩、廉诸方面表现、业绩进行的年度考核、平常考核和临时性考核
三、受聘教职工享有的权利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研、学术沟通,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进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有关规定猎取工资酬劳和其他福利待遇;5、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各项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建设性意见,通过工会或其他形式参加学校民主管理;6、根据上级规定的条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安排,参加进修或其他形式的专业培训
四、受聘教职工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和老师职业道德、行为法律规范,为人师表,做好学生的楷模;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和中华传统美德教育,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学生开展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