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宣汉县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科学性、法律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 0 1 4〕4 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绩效目标是指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一)根据预算支出的范围和内容划分,包括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基本支出绩效目标,是指县级部门及乡镇预算中安排的基本支出在一定期限内对本部门正常运转的预期保障程度基本支出绩效目标纳入部门(乡镇)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统筹考虑,不单独编制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县级部门及乡镇依据部门职责和事业进展要求,使用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包括部门(乡镇)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和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部门(乡镇)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指县级部门(乡镇)及其所属单位根据确定的职责,使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二)根据时效性划分,包括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
中长期绩效目标是指县级部门及乡镇预算资金在跨度多年的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年度绩效目标是指县级部门预算资金在一个预算年度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第三条 绩效目标管理是指财政局、县级部门(乡镇)及其所属单位以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批复和应用为内容所开展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绩效目标管理对象是纳入县级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
第五条 财政局、县级部门(乡镇)及其所属单位按其职能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建立分工明确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机制
(一)财政局负责讨论制定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建立并完善绩效目标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组织和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