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户外路旗广告合同编号:MLH 第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托方:苏州漂亮华传媒文化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 发布路旗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广告发布协议:一、发布内容1
广告发布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广告发布媒介:
广告发布位置:
广告发布数量: 面
画面规格: 平方米/面
二、画面内容:甲方提供样稿,乙方负责制作安装
三、甲方需在订立合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广告发布委托书)及与广告发布相关的证明资料作为合同附件,乙方负责广告审批和其他相关的手续办理
四、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修改,在甲方作出符合乙方标准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乙方对因此而延误的发布时间不做补偿
五、 广告样稿为合同附件,经甲方确认后签字盖章,与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广告发布费用共计:大写:人民币:整(RMB:元 ),上述金额含本合同项下户外广告发布的全部费用,包括制作费、安装费、市容管理费、维护费、税金等
七、乙方对路旗需定期巡视、维护、检查画面是否干净,甲方如需更换画面,则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乙方须保证路旗的质量和安全,甲方应当监督上述媒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体的展示情况,若发现因乙方媒体的质量原因无法正常展示,则应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负责该路旗修复并补偿发布时间
若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则视为展示正常
八、广告画面完工后,乙方以书面验收通知单、照片通知甲方验收和确认实际发布日期,甲方须在 24 小时内完成验收
如甲方超过验收时间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
九、付款方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