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成都巨峰玻璃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甲方:成都巨峰玻璃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调一致,甲方将成都巨峰玻璃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成都巨峰玻璃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以下简称:本工程)2、 建筑面积: 5550m2(暂定)3、 工程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街道办事处红峰村4、 结构形式:基础为钢筋砼构 主体为轻型钢结构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四川华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设计的施工图内的土建、钢结构和水电安装工程(不包括生产设备)
甲方可根据本合同工程的实际情况对本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工程量及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第四条、合同工期 1、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70 日历天
其中,基础工程 15 天,主体制作安装 25 天,装饰及水电安装、收尾 30 天
2、本工程进场时间 2024 年 9 月 28 日, 竣工时间 210 年 12 月 7 日
如甲方重大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导致经批准的进度计划中关键线路作业时间延长,经甲方书面认定后,工期相应顺延;3、若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合同工程,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
00 元的违约金,延误工期累计达到 15 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迟,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予以顺延
第四条、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1、本工程实行“双包,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
2、本工程暂定包干总价为: 万元,大写:3、本工程正式包干总价的形成,乙方在正式开工之日起 25 天以内配合甲方及甲方委托的审计方形成本工程的正式包干总价
(1)本工程正式包干总价甲、乙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