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晶城水晶厂劳务合同 甲方: 水晶厂 乙方: 甲方(雇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 : 乙方(受雇职工)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年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月
本合同至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三、劳动酬劳 第四条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每月必须将 元打入甲方为乙方办理的银行工资卡中,因考虑甲方的资金周转问题,其余部分可年终再打入乙方的工资卡中,但必须每月 号结一次帐
如乙方有特别请况,乙方可预支 个月的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每周不超过 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 日
因工作需要处长工作时间的,经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小时
1、在国家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根据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 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根据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 300%的工资
第七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
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九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