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上海御信堂化妆品有限公司经销合同客户名称:所在省份:所在城市: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本协议适用于经销由供货方所经营的“御信堂”及其他品牌产品的经销商。本协议的签字旨在明确供货商与经销商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本协议是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而签订的。协议双方保证共同遵守,若有违约,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供货方: 上海御信堂化妆品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枫冠路 53 号 4 栋 邮编: 202401 联系电话: 021-67355995 传真: 021-67355896 开户银行: 账号: 法人代表: 经销方: (以下称乙方)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法人代表: 联系人: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章 经销区域一、本协议是关于甲方所经营的 等系列产品(以下简称“御信堂产品”)的经销关系协议。二、乙方经销甲方产品的销售区域确定为 省 市。三、乙方在上述区域的经销权指的是 领域内的经销商权。(具体分为:A.大中型超市;B.母婴专业渠道;C.中小型销售网点;D.批发;E.所有销售网点)四、乙方经销区域的变更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四、甲方承诺不再向乙方所负责的销售领域内的其他商业机构提供货源,否则属违约。但因乙方原因造成销售网点断货(指因乙方主动放弃或因乙方市场网络和服务无法覆盖,导致的断货、缺货),甲方有权从其他领域调货供应网点,不属违约。但是,在上述领域内,甲方产品从第三方领域流入,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不承担违约责任。五、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销售网点断货,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处理,乙方须无条件接受。处理方式为:警告、甲方调货供应网点及对乙方进行扣罚 100~1000 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缩减乙方经销区域或经销领域直至解除乙方的经销权。六、为了共同维护各经销商的利益,甲方要求乙方承诺不得向其他区域和领域销售“御信堂产品”,如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承诺,第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三千至五千元,第二次扣罚全年返利(不足一万元按一万元扣罚),第三次将取消其经销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章 销量要求及返利一、2024 年起,甲乙双方合作的销量/回款及返利计算的期间以每年 4 月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为一个合作年度。以下的“去年”均指上一合作年度。二、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去年的回款金额为: 万/月。三、乙方应尽力为“御信堂产品”开拓市场,扩大和健全销售网络。协议生效后,乙方的返利根据如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