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鑫安集成房屋销售代理合同(编号: )甲方:重庆中瑞鑫安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共同开拓市场,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现有系列产品,乙方同意加盟为地区经销商,双方应尽的责任、权利、义务明确如下:第一条产品范围1.1甲方提供集成房屋系列产品。第二条经销地区及时间2.1乙方负责在 地区的经销业务。2.2乙方经销甲方的系列产品在上述地区之经销权于本合同签字日起生效,期限至20 年月 日止。第三条产品价格及订货方式3.1甲方的售价,以人民币计价 (¥)。3.2甲方价格仅包括产品在重庆主城地区运费,其他费用未包括在内。重庆主城以外的地区,甲方可协助乙方安排运输事宜,运费由乙方支付。3.3甲方销售价格如有调整,需于调整前十日通知乙方,调整售价不可追溯至已确认之定单。3.4订货方式由乙方开立订货单送交甲方,由甲方审核后,开立电脑打印之正式订货单提交乙方确认后生效。交货时间及其附加条款变更,应在订货单中注明,订货单经确认后,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撤销、变更或拒收。第四条付款方式4.1乙方应按订货单约定,签定订货单时预交 %货款以为定金;约定出货日前三天,安排电汇或现金支付剩余货款。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安排出货。货款逾期未付,暂停出货。第五条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5.1乙方应无条件接受本公司统一制订的《代理商管理条例》。5.2乙方及所属加盟店对外售价,应在甲方提供的销售参考价浮动范围内制定销售价格。不得恶意竞价,如有违反者,经甲方查实,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取消销售奖金,第三次停止供货。5.3甲乙双方应保持良性互动关系,乙方应及时反馈市场相关产品信息。 5.4乙方同意,合同签订后可进展5家加盟店,加盟店由乙方管理,甲方负责监督其是否达到总部标准。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5.5乙方同意,首次采购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详见《经销商首次进货清单及批发销售和零售服务浮动价格参考表》。 5.5本合同签订执行第一年后,甲方将及时对乙方进行销售业绩评估。评估合格,甲方将授与乙方《特约经销授权书》和授予注册商标之标志,乙方并享受甲方销售奖励之优惠。如初次评估不合格,乙方在半年内进行整改。经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