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购销合同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苗木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1.苗木的名称、品种、规格:樟子松苗,苗高 1.5 米;桧柏苗,苗高 1.5 米。 2.樟子松苗,每株 100 元;桧柏苗,每株 200 元。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 1.产品的数量:樟子松苗二万株,桧柏苗一万株。 第三条 苗木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苗木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1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第五条 苗木的交(提)货期限 :乙方应当在 2012 年 5 月 8 日前向甲方交货。第六条 苗木货款的结算 1.苗木总价款:人民币肆佰万元整。樟子松苗二百万元整;桧柏苗二百万元整。2.苗木的货款在本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百分之三十的预付款,苗木到货后并经双方验收合格,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第七条 验收方法1.由双方共同组织人员验收。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假如发现苗木的品种、规格不合规定,应在 30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10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30%的违约金。2.乙方所交苗木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假如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假如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苗木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30%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甲乙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