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购销合同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苗木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1.苗木的名称、品种、规格:樟子松苗,苗高 1
5 米;桧柏苗,苗高 1
2.樟子松苗,每株 100 元;桧柏苗,每株 200 元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 1.产品的数量:樟子松苗二万株,桧柏苗一万株
第三条 苗木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苗木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1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第五条 苗木的交(提)货期限 :乙方应当在 2012 年 5 月 8 日前向甲方交货
第六条 苗木货款的结算 1.苗木总价款:人民币肆佰万元整
樟子松苗二百万元整;桧柏苗二百万元整
苗木的货款在本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百分之三十的预付款,苗木到货后并经双方验收合格,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第七条 验收方法1
由双方共同组织人员验收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假如发现苗木的品种、规格不合规定,应在 30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10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苗木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假如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假如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苗木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